来源:电网政策
时间:2024-05-16 1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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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此次意见征求的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5日。
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中国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1个绿证单位等于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绿证是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
在绿证交易及转化上提出,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超过有效期或经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绿证,核发机构应及时予以核销。
对于电网企业无法提供信息的自发自用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直接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电量信息,并附电量计量等相关证明材料,还应定期提交经法定电能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电能量计量装置检定证明。
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平台按国家需要适时拓展。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以下为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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