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网政策
时间:2024-03-06 1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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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对储能项目的建设备案、并网验收、运行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出了详细的规定。
该文件中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于2024年2月5日起实施。
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自建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可与主体工程执行同一备案或核准流程。而电源侧、电网侧以及额定功率5MW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管理。额定功率低于5MW的用户侧新型储能不纳入规模管控。
并且,鼓励新型储能项目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细则,提供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等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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