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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光伏项目,对已建成未并网的项目进行延期!

来源:电网政策

时间:2024-02-02 17: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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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对2023年底已到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了验收,并给出三类处理意见。


1、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220MW的光伏项目,100MW的风电项目转为储备类项目,1900MW的光伏项目并网时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的投资企业如下表所示。

河北光伏项目,对已建成未并网的项目进行延期!.png


2、分布式光伏项目

  101个、规模412.13MW的项目,未实质性开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指标;

  149个、规模792.14MW的项目,已建成待并网,并网时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其中,因为未实质性开工视而被取消的项目,其投资企业如下:

河北光伏项目,对已建成未并网的项目进行延期!.png


以下为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我委组织相关市对参与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且2023年底已到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对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了验收。结合相关市处置意见和验收意见,考虑大雪等极端天气因素影响,研究提出了项目调整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2.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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