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网政策
时间:2024-01-10 1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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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
细则指出,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以下简称“无补贴新能源”)企业参与交易,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以下简称“带补贴新能源”)作为补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以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主要为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承担绿 色电力环境价值的用电企业,主要包括直接参与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多台发电机组共用上网计量点且无法拆分,各发电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的实际发电量等比例拆分共用计量点的上网电量。对于风电、光伏企业处于相同运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同一计量点的机组,可以按照额定容量比例计算上网电量。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年度保障收购电量按照政府批复的价格或者价格机制进行结算。超出年度保障收购电 量的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并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结算。
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结算涉及中央财政补贴时,按照国家相关补贴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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