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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下发上海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电网政策

时间:2022-07-26 0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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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下发上海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png

  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你单位,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积极申报项目试点。相关区(管委会)结合屋顶资源条件实际,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选择建设积极性高、有实力的开发市场主体,以整街道(镇、乡)方式开发建设。具备条件的,也可整区开发建设。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 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原则上浦东新区及非中心城区每个区应报送不少于一个试点项目。

  二是高质组织方案编制。相关区(管委会)要开拓思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为后续试点项目的安全高质高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方案要积极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保护和美化城镇景观、村容村貌,保障居民的合理权益。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区(管委会)要营造有利于街道(镇、乡)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支持相关区(管委会)通过财政补贴、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等方式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相关供电公司要密切配合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鼓励电网企业提供代收电费服务。

国家能源局下发上海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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